案件背景
阿迪达斯以其标志性的“三条纹”徽标而闻名,这些徽标通常沿着服装的手臂、腿部或躯干外表面纵向分布。汤姆·布朗则以其“四条杠设计”著称,这种设计通常不对称地箍在服装的左臂或左腿上。THOM BROWNE最初使用的是三条纹,2007年阿迪达斯提出异议后,汤姆·布朗增加了一条条纹。然而,阿迪达斯仍认为THOM BROWNE的设计侵犯了其位置商标的商标权。
位置商标是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这些元素来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它强调的是商标在商品上的特定位置,这种位置的特定性使得商标具有独特的辨识度。位置商标的构成形状或形式本身可能并不具有显著性,但只要该位置商标因附着于商品并通过使用而被广泛认知为来源标识,就可以被认定为具有显著性并允许注册。
诉讼过程
THOM BROWNE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阿迪达斯注册的16个位置商标,理由是这些商标缺乏清晰度、精确度和显著特征,或者因缺乏真实使用而应被撤销。
阿迪达斯反诉称THOM BROWNE的四条杠设计侵犯了其位置商标。
法院裁决
英国高等法院认为,一个商标包含多种可能的变化或排列方式并不必然导致商标无效,但这些变化形式不能影响商标向注册人、经济竞争者和相关公众传递清晰准确信息的能力。法院最终判定阿迪达斯的16个位置商标中有8个因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而无效。法院认为,由于条纹的方向、粗细、比例和数量不同,阿迪达斯商标与四条杠设计之间的相似性很低或根本没有相似性,不存在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因此,阿迪达斯的商标侵权反诉完全败诉。
阿迪达斯已就其八个商标因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而被撤销提出上诉,上诉法院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审理此案。
案件影响
这一裁决对零售和消费品制造商如何通过位置商标注册来保护其品牌和外观设计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强调了商标申请中所需的特定性和确定性程度,避免了因商标描述模糊而导致的无效注册风险。非传统商标注册(如位置商标)是品牌所有者扩大其注册权利的有益补充工具。此次裁决为品牌所有者在保护其独特品牌标识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有助于避免实际混淆并打击假冒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