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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产资讯
202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山东澳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永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的过程中,基于华为公司12月20日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在短短48小时内即作出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为中国法院作出的第一份AASI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书,具有重大意义。一、华为 v. Netgear案基本案情美国Netgear, Inc.(网件公司)是北美第三、全球第六大路由厂商。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华为多次向Netgear发函表达就相关Wi-Fi SEPs订立许可协议的意愿,但Netgear未回复华为发函。于是华为公司在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针对网件公司分别在中国、德国以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多起SEP侵权诉讼。二、中国法院诉讼情况1、中国法院诉讼情况2023年6月1日,即UPC正式运行的第一天,华为在UPC追加1件专利诉讼,并随后在UPC和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追加3件专利。2024年12月18日,UPC支持华为诉请,判定Netgear侵犯华为1件专利,且其行为不FRAND,针对该专利对Netgear颁布欧洲七国禁令(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芬兰、瑞典)。2024年12月9日,华为向慕尼黑地区法庭和UPC分别提出反禁诉(执)令申请,旨在反制12月4日Netgear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方法院提起的禁诉令和禁执令动议。2024年12月10日,慕尼黑地区法庭对Netgear发布了AASI即反禁诉(执)令;12月11日,UPC亦对Netgear发布了反禁诉(执)令;两份AASI均要求Netgear撤销其在美国的禁诉(执)令申请,并禁止其进一步申请反反禁诉(执)令。2024年12月18日,UPC作出一审判决,判决Netgear侵权并颁发禁令。2024年12月19日,德国慕尼黑地区法庭开庭审理EP3334112专利侵权案,法院初步意见认为专利有效且侵权,预计于2025年1月9日作出判决。2、美国法院诉讼情况2024年1月30日,网件公司在美国加州中区地区法院对华为提起诉讼,指控华为违反垄断法、违反对IEEE的合同、华为许可要求构成欺诈和虚假陈述等。2024年12月4日,网件公司向美国法院提交禁诉令和禁执令动议,其进一步主张,如果美国法院不同意颁布禁诉(执)令,则要求法庭对华为颁布临时许可。三、反禁诉令(AASI)的概念与适用反禁诉令(AASI,即反禁诉令),是指一国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针对另一方当事人颁发命令,责令另一方当事人撤回其在他国法院所提出的禁诉令申请,或不得申请执行他国法院已经作出的禁诉令裁决,是针对他国禁诉令所采取的一种对抗措施,旨在维护本国司法管辖权的完整性,防止他国禁诉令对本国司法程序的不当干扰,并有效保障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华为 v. Netgear”案件意义1、最高院裁定最高院明确指出,华为公司在本两案二审过程中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的核心事项是,围绕涉案两件中国专利请求法院责令网件方不得向域外法院、海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要求华为方放弃正在进行的本两案二审诉讼(即申请所谓的反禁诉令),或者要求华为方在未来不得申请执行从中国法院获得的停止侵害裁判(即申请所谓的反禁执令),该申请在中国法下属于行为保全申请范畴,华为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应予支持。这也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管辖与治理领域作出的重要裁判,在此之前,UPC和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亦作出AASI裁定,但均为一审法院而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2、裁定的快速作出与公开该裁定也是继华为在济南中院一审胜诉后,时隔半年在最高法院二审程序中再次获得的有利裁定。本月内,华为在UPC和德国法院亦获得了侵权案胜诉判决及AASI。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收到行为保全申请后的短短48小时内即作出裁定,并且,目前该裁定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开,这既体现了中国法院对创新成果的依法保护,亦体现了中国法院的专业高效以及裁判文书的公开、透明。3、国际比较与影响中国并非全球首个作出反禁诉令裁决的司法管辖区。在此之前,美国、德国、印度等国法院都曾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作出反禁诉令裁决。对比中外反禁诉令裁决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反禁诉令的司法原理及裁量方法。中国法院与德国法院、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对AASI的审查思路和审查标准具有一致性,这表明中国法院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影响力和决心。五、专家解读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教授、副院长马乐指出,中国法院遵循国际惯例迅速作出反禁诉(执)令正当且合理。在康文森诉华为与中兴案(2018)、华为诉三星案(2018)中,当事人面对英国法院和美国法院所作禁诉令裁决对其在中国境内诉讼的影响都没有程序法上的救济途径。以后在类似的情形中,当事人均可申请中国法院作出反禁诉(执)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这也是中国法院在现有立法框架内进一步提升涉外司法效能的积极实践。六、结论中国首份反禁诉令裁定书的作出,不仅是中国法院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治理领域的重要实践,也展示了中国法院在维护本国司法主权和保护创新成果方面的决心和能力。这一裁定书的公开,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司法的透明度和专业性,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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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在人工智能(AI)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SDNY)的一项最新裁决,为新闻机构在AI时代维护版权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在The Intercept Media, Inc.与OpenAI Inc.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OpenAI要求驳回诉讼的请求,这一裁决可能成为新闻机构和版权持有者保护其作品不被未经授权使用的典范。在The Intercept Media, Inc.与OpenAI Inc.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OpenAI要求驳回诉讼的请求。The Intercept指控OpenAI在训练其大型语言模型时,不当移除了新闻文章的版权管理信息(CMI),违反了DMCA。这一裁决意味着,新闻机构可以依据DMCA对AI开发者提起诉讼,以保护其版权作品不被未经授权地使用。然而,并非所有类似的诉讼都能顺利进行。在Raw Story Media, Inc. 和 AlterNet Media Inc. 与OpenAI的案件中,法官Colleen McMahon驳回了原告的诉讼,理由是原告未能证明他们因OpenAI的行为而受到任何伤害。这表明,版权持有者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权益受到了损害。SDNY的裁决为版权持有者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但同时也给AI开发者带来了挑战。随着AI系统越来越多地依赖大量数据集进行训练,版权侵权问题变得尤为突出。AI公司在使用版权数据时,必须更加谨慎,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法律决策对AI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强调了AI公司在处理数据使用和知识产权时可能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而且可能促使AI行业重新审视其数据使用策略,以确保遵守DMCA等相关法律法规。随着AI技术的不断进步,如何在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AI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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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在医疗植入物领域,一场围绕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商标的激烈争斗,历经多年终于画上了句号。这场由德国公司CeramTech GmbH与美国公司Coorstek Bioceramics LLC之间的商标纠纷,不仅牵动着两家企业的命运,也为整个行业的商标保护规则提供了重要参考。(左为CeramTech官网产品 ;右为Coorstek官网产品;引用日期:2025年1月8日)起初,CeramTech凭借其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并成功注册了相关商标。然而,Coorstek生产的同类产品同样采用了粉色,这让CeramTech认为其商标权受到了侵犯。于是,Coorstek向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提出申请,要求取消CeramTech的粉色商标注册。TTAB在审理过程中,深入探讨了粉色商标的功能性问题。功能性特征指的是产品颜色、形状等与其实用功能密切相关的特点,若颜色是产品功能的必要组成部分,则不能作为商标注册。TTAB发现,CeramTech的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之所以呈现粉色,是因为陶瓷材料中添加的氧化铬掺杂剂所致,这种颜色并非人为刻意选择用于区分商品来源,而是材料特性使然,具有功能性。因此,TTAB判决取消了CeramTech的粉色商标注册。CeramTech不服TTAB的判决,将案件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CAFC在审理时,同样聚焦于商标的功能性问题,并对TTAB的判决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CAFC于2025年1月3日作出判决,维持了TTAB的决定,确认取消CeramTech的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商标保护。CAFC认为,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的颜色确实具有功能性,且CeramTech未能充分证明其粉色商标在消费者心中具有显著性,足以与其他品牌的产品区分开来。这场商标大战的落幕,对双方企业及整个医疗植入物行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CeramTech而言,失去了粉色商标的保护,意味着无法再以商标侵权为由限制竞争对手使用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这无疑削弱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而对Coorstek来说,判决结果为其扫清了法律障碍,可以继续生产和销售粉色陶瓷髋关节部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对于行业而言,此案明确了功能性特征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原则,为医疗植入物企业乃至其他行业的商标保护提供了清晰指引。这有助于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促使企业更加注重商标的创新性和显著性,避免因商标问题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从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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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假冒商品问题日益严重,对美国消费者的利益和本土产业造成了巨大损害。据统计,假冒商品每年给美国经济造成数百亿美元的损失。因此,美国政府加大了立法力度,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本土企业的利益。主要立法措施《商店安全法》(Shop Safe Act):该法案要求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卖家销售的假冒商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否则将对这些造成健康或安全威胁的商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措施包括验证第三方卖家的身份、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信息,以确认其真实身份。此外,该法案还要求电商平台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第三方售假者继续销售假冒产品,否则将承担辅助侵权责任。《打击非法商品、帮助可信赖的进口商和美国净收益法案》:该法案旨在加强对电商进口的审查,打击非法和假冒商品。法案提出限制低于800美元免关税政策下的特定商品进口,如纺织品、服装等,并要求海关收集更多数据,简化非法商品扣押程序。此举旨在解决因滥用免关税政策导致的非法商品泛滥问题。对销售假冒产品的卖家的影响1、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与处罚:电商平台将加强对卖家身份和商品的审查,要求卖家提供更详尽的证明材料,如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以确认其真实身份。一旦被发现销售假冒产品,卖家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店铺降权、限制参与平台营销活动、罚款甚至店铺被永久查封。2、信誉与市场竞争力受损:销售假冒产品会严重损害卖家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导致消费者对其失去信任,进而影响到店铺的销量和市场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电商市场中,信誉受损的卖家很难再吸引消费者,市场份额也会被其他诚信经营的卖家蚕食。3、增加运营成本与法律风险:为了应对更严格的监管,卖家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确保商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商品质量检验标准等。此外,一旦涉及法律诉讼,卖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进一步增加运营成本和风险。对合法合规的卖家的影响1、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产品有助于淘汰那些依靠售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卖家,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合法合规的卖家将不再面临因假冒产品低价竞争带来的不公平压力,可以凭借自身的产品质量、品牌价值和服务水平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2、提升消费者信任度:随着假冒产品的减少,消费者对电商平台和卖家的信任度将得到提升。合法合规的卖家可以借此机会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建立更稳固的客户关系,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和复购率。3、促进创新与品牌建设: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卖家将更加注重产品的创新和品牌的建设。通过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完善品牌服务,合法合规的卖家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2024年美国通过一系列立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既对销售假冒产品的卖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也为合法合规的卖家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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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AI生成的深度伪造技术原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基于深度学习算法,能够生成新的内容,如逼真的人脸、视频或音频,这些内容被称为深度伪造(Deepfake)。知识产权问题:深度伪造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例如伪造名人的视频或音频用于不当用途,不仅损害了名人的肖像权,还可能对他们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AI训练中使用版权作品的合法性数据来源合法性: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训练依赖于大量数据,其中可能包括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未经版权人授权使用这些作品进行训练,可能构成对复制权和改编权的侵犯。合理使用原则探讨: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在探索将合理使用原则扩展到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以适应其发展需求。例如,美国对AI训练数据的“转换性使用”进行了司法探讨,我国也在研究如何将合理使用情形更好地适用于AI训练数据的使用。AI辅助发明的专利性发明人资格认定:目前,各国普遍不承认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的资格,认为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发明人。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和中国专利审查指南均明确指出,AI不能作为发明人。发明的可专利性:对于AI辅助发明,如果至少有一个自然人对发明做出了显著贡献,则该发明是可专利的。AI可以作为辅助工具帮助人类进行发明创造,但最终的发明人仍需是自然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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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事件背景Little Caesars推出了一种名为“Crazy Puffs”的小松饼披萨开胃菜,这是一种便携式、一口大小的披萨产品,因其独特的设计和便利性受到消费者的喜爱。然而,这一产品名称引发了一场商标诉讼案。诉讼过程2024年6月21日,一家位于芝加哥的Iltaco公司对Little Caesars提起诉讼,声称“Crazy Puffs”侵犯了其“Pizza Puffs”的商标权。这场法律纠纷已经提交至伊利诺伊州的联邦法院。法院裁决2024年12月20日,伊利诺伊州的一名联邦法官裁定,Little Caesars可以继续销售“Crazy Puffs”,但在诉讼期间必须停止在营销材料中将其描述为“披萨泡芙”。法官对“Crazy Puffs”的名称提出了质疑,询问其与“泡芙”的关联性,因为原告方生产的是“Pizza Puffs”。法院最终裁定不构成侵权的主要原因1、产品描述的调整:伊利诺伊州的联邦法官裁定,Little Caesars可以继续销售其“Crazy Puffs”产品,但在市场营销材料中必须立即停止将其描述为“pizza puffs”。这意味着尽管Little Caesars的产品名称中包含“Puffs”,但通过调整产品描述,避免了直接使用“Pizza Puffs”这一商标,从而减少了与Iltaco公司(拥有Pizza Puffs商标)的直接冲突。2、消费者认知差异:在诉讼过程中,有消费者对Little Caesars的“Crazy Puffs”和Iltaco的“Pizza Puffs”表达了混淆的看法,例如“这些不是Pizza Puffs”。这表明尽管两个产品名称相似,但消费者能够区分两者,这种区分有助于证明两者不构成商标侵权。3、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境:在商标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境,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相关公众的注意力程度等因素。如果两个商标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即使名称相似,也可能不构成侵权。4、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Iltaco公司虽然自1976年以来就拥有Pizza Puffs商标,但Little Caesars作为一个知名的快餐连锁品牌,其“Crazy Puffs”产品的推广和市场接受度可能也对法官的裁定产生了影响。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在诉讼中可能获得更多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知名度较低的商标就一定会在诉讼中败诉。影响与意义这一裁决意味着Little Caesars能够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其创新产品,但必须在营销和广告中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混淆的术语。这对于品牌在保护其产品独特性的同时,也尊重其他品牌的商标权具有重要意义。结论Little Caesars的“Crazy Puffs”商标诉讼案展示了在品牌推广和产品命名时需要考虑的商标法律问题。此案也强调了在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在商标使用上必须谨慎,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这一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商标权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以及在产品推广和品牌建设中遵守商标法规的必要性。同时,它也提醒企业在进行市场活动时,必须对商标进行彻底的检索和审查,以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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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