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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产资讯
萨尔瓦多国会于2024年8月8日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新知识产权法案。该法案将现有的《商标和其他显著标志法》与《知识产权法》合并,旨在提供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并宣布成立萨尔瓦多知识产权局,以更有效地管理和执行知识产权相关事务。新法案在版权、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产权方面引入了多项创新条款:版权方面新法案要求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至少50%的费用减免。此外,对于集中处理的多个版权和相关权利,用户的支付将一次性完成,并通过所有权利持有者公平分配。法案还特别为视觉、听觉或其他残疾的个人提供了获取作品的便利,以促进他们的利益。商标方面新法案承认了非传统商标,如声音和触感商标,扩大了商标保护的范围。商号和广告标志的有效期为10年,与商标的更新要求一致,且在续展时需提交使用证明。专利方面法案明确禁止对已有专利的产品或技术的新的用途申请专利,同时引入了“博拉豁免”(Bolar exemption)概念,以促进药品的研发和可及性。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每5年需缴纳一次维护费用。此外,法案还规定了专利失效后的恢复费用。其他工业产权法案还包括了对集成电路和布图设计的保护措施。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新法案特别规定,申请包含一级域名或国家代码的显著标志时,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其对域名使用权的合法文件。该法案将在总统批准并公布于《官方公报》后六个月生效。这一新法案的通过,标志着萨尔瓦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标准接轨,为创新和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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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专利诉讼已成为企业间竞争的一种常见手段。近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及其子公司与三星的专利诉讼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场涉及高达1.23亿人民币的诉讼最终以和解告终,为双方带来了新的商业机遇。案件概述中信科移动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移动”)及大唐移动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唐移动”)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已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这场诉讼共涉及6个案件,每个案件索赔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加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50万元人民币,总涉案金额达到1.23亿元人民币。 诉讼背景诉讼起源于大唐移动和上海大唐移动对三星等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023年2月2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程序和协商,各方达成和解,大唐移动和上海大唐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和解结果2024年8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闽01民初23号之一>,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身诉权的正当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态度大唐移动在公告中表示,被告三星等公司提出和解建议,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本次涉诉事项达成相关和解条款。三星方面也对和解表示欢迎,认为这有助于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为双方未来的合作铺平了道路。 商业影响此案件的和解不仅避免了可能的商业损失,还为信科移动和三星在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业内人士分析,和解协议的达成,解除了三星手机因侵权可能面临的禁售和销毁风险,有助于三星在全球市场的稳定发展。 结语1.23亿专利诉讼案的和解撤诉,展示了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争议时,通过协商和和解来解决问题的成熟态度。这不仅有利于双方的商业利益,也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良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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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于8月20日撤销了德克萨斯州西区地方法院对Neonode公司平板电脑显示屏专利权利要求1的不确定性裁决,并决定重新审理此案。Neonode指控三星电子侵犯了其专利号为8095879的美国专利。地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遇到了对权利要求1的三种不同解释,导致无法确定其确切含义。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计算机程序的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该程序能够在移动手持计算机单元上呈现用户界面。地方法院对权利要求中的“选项”一词提出了质疑,认为该词在说明书中未被提及,且对于熟练技术人员来说,不清楚是指手势还是图标。Neonode在上诉中指出地方法院的分析存在错误,CAFC认同这一点,认为虽然“选项”一词在权利要求中没有直接说明,但其含义和使用原因在诉讼历史中是清晰的。CAFC指出,Neonode在审查过程中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以解决审查员提出的驳回意见。法院认为,新增的限制性措辞与说明书相符,说明书描述了一个仅激活一个功能的实施例。CAFC解释称,这种单一功能会随时间变化,因此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与说明书一致。三星试图辩称,讨论的限制性措辞有三种可能的含义,无法确定其确切含义。但CAFC表示,三星不能仅通过确定人们可以对“只有一种选择”的不同解释来证明其不确定性。法院认为三星提出的含义并非都是合理的。CAFC还指出,Neonode在与879号专利相关的多方复议程序(IPR)和地方法院程序中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论点,这些论点虽然给记录带来了混乱,但不足以证明不确定性。CAFC认为,三星的立场不适当地将诉讼历史中的一小部分无语境、孤立的含义提升到了从审查整个内在记录中获得的可辨别的含义之上。在脚注中,CAFC还提到,Neonode的一些陈述可能缺乏精确性,这可能导致地方法院得出错误的结论。此外,三星还辩称,“滑行……离开”一词无法进行明确解释。CAFC引用了其在Google公司诉Neonode Smartphone公司案中的解释,并表示地方法院的解释与之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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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华为已通过双边或联营方式达成了多项许可协议,涉及其WiFi 6标准必要专利(SEP)。华为与亚马逊和德国路由器市场领导者AVM的纠纷已于今年春季达成和解。法院的一项裁决表明,华为已充分履行了FRAND许可义务。但路由器制造商Netgear仍在大量投资于诉讼,包括在加州中区法院提起的诉讼。最新消息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的一位女发言人最近证实,华为诉Netgear的诉状已被修改,从而产生了两起之前未曾报道过的案件。在第21 O 5901/24号案件中,华为对EP3937445(“传输he-lft序列的方法和装置”)提出专利主张。该案件源于一项指令,将该专利主张与同族专利EP3334112的第7 O 4995/24号案件分开。与此同时,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院(LD)将举办一次临时会议,讨论UPC在另一个WiFi 6 SEP EP3611989案件中关于“传输无线局域网信息的方法和装置”的案件。在加利福尼亚州中区法院,应Netgear的请求,关于华为提出的取消部分内容和驳回部分内容的动议的听证会因日程冲突从10月4日推迟至10月11日。直接影响UPC原定于6月进行的审判后来被推迟到了10月下旬,该决定有可能结束这场争端。最近,至少有一起在UPC进行的SEP诉讼已得到解决。此外,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上述EP'112诉讼案,华为在对亚马逊的诉讼中已胜诉。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对另一项诉讼专利(关于“无线局域网信息传输方法和装置”的EP3337077)进行无效审判,届时可能会继续审理相关的杜塞尔多夫侵权案。总之,2025年可能会有多项判决结果。更广泛的影响众所周知,华为和高通是WiFi 6标准的两大主要贡献者。此外,华为是标准的主要实施者,与那些专利许可收入远远超过许可成本的公司相比,华为在专利使用费上的立场比较温和,更不用说许可的是单一受益的非执业实体了。但这并不能保证所有实施者都会接受许可,Netgear似乎是华为迄今为止面临的最难对付的目标,至少在WiFi 6方面是如此。UPC临时会议通常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普通公众无法进入会议室,但可以在法院观看现场直播。这也适用于2024年8月29日华为诉Netgear(慕尼黑LD)案的临时会议。通过在美国地区法院提起FRAND诉讼,Netgear表现出对UPC以及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和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缺乏信心。根据Netgear在美国寻求采取的破坏欧洲/德国专利权的措施,其最终结果可能是被视为非情愿的被许可人。Netgear还面临着华为能够向UPC以及德国本国法院提交各种可比许可协议以验证其WiFi 6专利费率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委员会不同意德国Sisvel诉海尔案的理论并不重要:法院将不可避免地涉及Netgear是否是自愿被许可人的问题。(编译自ipfray.com)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转载日期: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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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2022年5月,美国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的陪审团裁定,Pegasystems Inc.(“Pegasystems”)盗用了其竞争对手Appian Corp.(“Appian”)的商业秘密,并判给Appian超过20亿美元的赔偿金。这是弗吉尼亚州历史上最大的损害赔偿金额,同时也是该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商业秘密判决之一。2024年7月30日,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史无前例的损害赔偿裁决,认定初审法院在法律和证据层面上犯下了一系列错误,因此需要重新进行审判。Appian和Pegasystems都是业务流程管理行业的领军人物。两家公司都在销售软件平台,使企业能够生成程序并实现内部流程的自动化,例如履行订单或者开设新客户账户。Appian辩称,Pegasystems聘请了一名Appian的前政府承包商顾问,以便访问并充当Appian软件的“间谍”,并且Pegasystems由此复制了Appian更加人性化的软件功能,并使用它们来改进自己的产品。在两年半的时间里,Pegasystems向顾问支付了大约200小时的工作报酬。Pegasystems录制了近100个视频,显示这名顾问访问了Appian平台并介绍了Appian 平台功能的优点和缺点。根据Appian的说法,Pegasystems利用其获得的有关Appian平台的知识来改善自己的业务流程管理素材。Appian根据《弗吉尼亚州统一商业秘密法》(VUTSA)和《弗吉尼亚州法典》第59编1条336款提出了诉讼,指控Pegasystems盗用了其商业秘密,并通过使用这些信息获得了不正当的收益。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就陪审团根据VUTSA针对不当得利损害赔偿的近因原则所作出的说明产生了争议。根据Pegasystems提出的反对意见,初审法院告知陪审团,Appian只需证明Pegasystems在相关的时间范围内存在着销售行为就可以证明其遭遇到了损害,然后再将责任转移到Pegasystems身上,即让Pegasystems自己证明其任何的销售收入都不是来自于盗用的商业秘密。法院向陪审团成员表示:“如果你们发现Appian利用更加重要的证据证实了其对被告Pegasystems盗用商业秘密的指控,你们必须为Appian作出裁决,并确定有关Pegasystems的损害赔偿问题。你们可以裁定因盗用而造成的不当得利金额。”就不当得利而言,Appian有权追回Pegasystems的净利润。Appian有责任通过确凿的证据来证明Pegasystems的销售情况。Pegasystems的责任则是通过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哪些销售活动是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以及所有在确定净利润时应扣除的费用。Appian提供的证据显示,Pegasystems在相关时期内的总销售额达到了数十亿美元。按照初审法院的指示,Appian在结案陈词中表示:“责任在Pegasystems身上。如果他们想向你们展示其中的一些销售活动是无辜的,因为这是除了我们的特点以外的一些其他的特点,他们必须证明。记住责任的转移,向你们展示他们所进行的任何销售都是无辜的,这是他们的责任。”Pegasystems曾试图提供证据,证明其大部分的销售收入都来自于没有与Appian构成竞争的产品线,并且与Appian的指控无关。然而,初审法院禁止Pegasystems展示其不同产品线的销售数据,因为Pegasystems在答复书中指出,该公司没有追踪其业务流程管理行业软件不同“版本”的收入。Pegasystems抗议道,其没有追踪业务流程管理软件每个版本的收入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跟踪不同产品或业务线的收入。不过,尽管如此,初审法院还是裁定,鉴于Pegasystems先前的答复,该公司“基本上放弃了”任何此类的损害赔偿抗辩。在上诉程序中,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认为,初审法院向陪审团发出的指示是错误的,即“Appian只需要确定Pegasystems的总销售收入,然后将举证责任转移到Pegasystems即可,而后者需要证明其销售工作与盗用的商业秘密是无关的”。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先是从VUTSA的文本内容入手,指出该法规中浅显易懂的语言已经将证明因盗用而造成的不当得利损害的责任放在了原告Appian身上。随后,上诉法院表示,尽管其他48个州所采用的统一商业秘密示范法中的措辞并没有讲到原告需要证明存在着损害,但是弗吉尼亚州在其自己的法规版本中明确引入了这些条款,以澄清证明损害的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随即参考了弗吉尼亚州的判例法先例,并解释道:“弗吉尼亚州的法律通常会让原告‘在任何情况下’承担起责任,要求他们‘合理明确地’证实他们的损害赔偿金额以及造成损害的原因。”此外,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认为,初审法院错误地得出了下列结论,即由于Pegasystems的答复书指出它没有追踪其业务流程管理的不同版本的收入,因此就能排除其他产品线销售证据的可用性。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指出,初审法院忽略了追踪不同产品与同一产品的不同版本的收入的区别。因此,初审法院拒绝Pegasystems提供证据来证明其大部分收入并非来自于盗用商业秘密的产品,这是一个错误。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裁定,初审法院向陪审团发出的指示违反了VUTSA的内容和弗吉尼亚州的判例法,并错误地适用了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中适用及在重新陈述时所提到的负担转移框架。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推翻了有关Appian商业秘密指控的判决结果,并发回重审。在后续的庭审过程中,法院应向陪审团发出下列指示,即原告有责任证明在盗用行为与任何不当得利损害之间存在着近因。这一具有历史意义且现已被推翻的判决为商业秘密诉讼的当事人敲响了警钟,提醒原告在证明盗用所造成的损害因果关系时可能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由于弗吉尼亚州版本的《统一商业秘密法》包含有关原告“证明”损害赔偿的不同且更加具体的语言,因此该裁决的适用性还有待观察。(编译自www.mondaq.com)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转载日期: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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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近日,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宣布,对于SiBio Bioscience(以下简称SiBio)的初步禁令在爱尔兰的执行将被暂停,因为爱尔兰尚未成为UPC的正式缔约国。这一决定为围绕SiBio的专利争议带来了新的转折。在6月下旬,海牙地方法院就雅培与SiBio及其分销伙伴Umedwings之间的连续血糖监测设备(CGM)专利纠纷作出了两项截然不同的裁决。一方面,法官团队拒绝了对SiBio的初步禁令申请;另一方面,又支持了雅培的禁令请求,这可能导致SiBio在德国、法国、荷兰和爱尔兰无法继续销售其CGM产品。对此,SiBio提起了上诉,雅培也对部分裁决内容提出了上诉。SiBio在上诉中提出,应暂停执行初步禁令,或在爱尔兰批准临时措施后才能执行。上诉法院在审议中,对于是否应在爱尔兰境内执行初步禁令表示了质疑。爱尔兰虽然已经签署了《UPC协定》(UPCA),但尚未完成批准程序,该程序需要通过全民公投。爱尔兰政府已经推迟了公投计划,且未确定新的日期。上诉法院的法官团队,由里安·卡尔登领导,对初审法院的裁决提出了质疑,认为爱尔兰因未批准UPCA而不被视为缔约国,初审法院的裁决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违反了UPCA的相关规定。法官们进一步指出,只有同时签署并批准了UPCA的国家才能成为缔约成员国,并认为海牙地方法院的裁决存在“明显错误”。因此,他们决定暂停涉及爱尔兰的初步禁令,而该禁令在荷兰、德国和法国仍然有效。上诉法院尚未确定听证会的日期,但预计将对海牙地方法院的初步禁令裁决是否根本错误进行审查。爱尔兰的问题将在听证会上进行讨论,法院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甚至可能将问题提交给欧洲法院。随着罗马尼亚成为UPC的第18个成员国,其他几个已签署但未批准UPCA的欧盟国家,如塞浦路斯、捷克、希腊、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其法律地位也可能受到上诉法院裁决的影响。如果上诉法院最终认定爱尔兰在批准UPCA之前不属于缔约国,这可能会对在UPC注册并持有爱尔兰执业执照的律师的执业权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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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