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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产资讯
2025年4月27日,美国前专利商标局局长安德烈·扬库(Andrei Iancu)在旧金山Dolby Labs举办的知识产权意识峰会(IPAS)2025上发表了开幕主旨演讲。扬库在演讲中强烈批评了近期呼吁削弱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声音,认为这种观点旨在贬低美国的知识产权(IP),并将经济和技术主导权拱手让给中国等外国竞争对手。(图片来源:IPAS)创新并非凭空产生:知识产权的普及推动了现代技术发展扬库在演讲中提到,上周是美国独立战争中保罗·里维尔(Paul Revere)午夜骑行250周年纪念日。这一历史时刻被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的著名诗作《保罗·里维尔的骑行》(Paul Revere's Ride)所铭记。扬库引用了诗中的内容:“当里维尔到达马萨诸塞州梅多福(Medford)时,村里的时钟显示午夜12点;之后他骑了15英里到达列克星敦(Lexington),时间为凌晨1点;再骑了7英里到达康科德(Concord),时间为凌晨2点。”扬库反问听众:“你最后一次为了在邻近城镇之间传递信息而骑马奔跑了一个小时是什么时候?”他借此强调了现代电信网络即时通讯的现状,这种便利是大多数消费者如今习以为常的。尽管从古希腊到美国工业革命之前,通信技术的状态几乎保持不变,但扬库指出,许多知识产权政策的观察者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我们沉浸在创新之中,以至于对人类的努力变得麻木不仁。”他进一步解释道:“因此,我们相信创新会自然发生,但它不会自然发生。如果会,那么在过去数十万年的人类存在中,创新早就已经发生了。创新并非凭空产生。”扬库表示,没有理性的商人会支持或声称“废除所有知识产权法”,除非他们的有限商业利益将从降低美国创新价值中受益。他指出,许多支持削弱美国知识产权法的人是因为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影响存在误解,而另一些来自大型科技公司和外国的声音则是因为他们从贬低这一重要美国资产中受益。过去几十年的策略:让专利权在美国无法执行扬库认为,过去几十年来,一些支持削弱知识产权权利的既得利益者采取了一种策略,旨在使在美国执行专利权变得不可能。立法和过度监管导致专利所有者必须在美国地区法院、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进行多重平行程序。这不仅增加了执法成本,而且由于PTAB在整个专利有效期内都可能提出有效性挑战,专利永远无法获得“安静的产权”。过度监管、取消排除权是美国知识产权的主要问题扬库指出,除了知识产权执法的高昂成本外,联邦司法系统长期以来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导致法院剥夺了专利所有者禁止他人使用其专利发明的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是美国宪法知识产权条款中唯一明确为“作者和发明者”保障的权利。然而,另一个问题是当前美国专利法的复杂性。扬库在演讲中告诉IPAS与会者,在他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期间,他曾告诉机构员工,专利法中有一个隐藏的条款,即35 U.S.C. § 101.5,其内容为:“专利法不应简单,如果简单了,法院将介入确保它们不简单。”对人工智能和标准必要专利的过度监管风险最后,扬库提到,对人工智能(AI)和标准必要专利(SEPs)发展的过度监管可能会破坏多边知识产权条约框架,从而削弱推进技术发展和支持全球技术标准高互操作性所需的协作。虽然这些问题在全球创新生态系统中都有所体现,但扬库表示,这些问题在美国尤为突出,威胁到美国在与中国经济往来中唯一具有贸易顺差的领域。以乐观态度展望未来回到朗费罗的诗作,扬库以乐观的态度指出,《保罗·里维尔的骑行》的结尾写道:“在我们所有的历史中,直到最后,/ 在黑暗、危险和需要的时刻,/ 人民将醒来并倾听……”扬库表示,尽管美国立法者和管理者需要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以真正符合美国的最佳利益,但一旦当选官员倾听并理解了这一点,他们将为美国做正确的事情,并忽视那些推动削弱这一重要美国资产的利益诉求。(以上内容编译自 https://ipwatchdog.com)事件影响美国前专利商标局局长安德烈·扬库在2025年4月27日的演讲中,批评了削弱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呼声,认为这会削弱美国的经济和技术优势。扬库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美国经济和技术主导权的重要性,这可能促使美国政府采取更多措施支持本土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限制外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扬库还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的重要性。从长期来看,这将促使中国卖家更加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卖家将被迫从低附加值的代工和仿制模式向高附加值的自主创新模式转型,推动产业升级。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知识产权风险,还能提升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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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当地时间2025年4月21日,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美国加州上诉法院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全体法官推翻了地区法院以缺乏所属管辖权为由驳回的拟议数据隐私集体诉讼。该案件名为Briskin诉Shopify, Inc.案,涉及Shopify被指控在未经消费者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在其设备上安装追踪软件并收集个人数据,引发了关于电子商务公司所属管辖权的重要法律讨论。案件背景2021年8月13日,原告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布兰登·布里斯金(Briskin)声称Shopify的行为引发了与隐私相关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与他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一家零售商处在线购买运动服有关。布里斯金指控,在为商家促成其信用卡交易的过程中,Shopify在其设备上安装了“cookies”,并收集了有关其在线购物活动的数据。这些数据被用于编制消费者档案,并广泛推广给包括许多加利福尼亚州商家在内的消费者。初审与上诉初审时,地区法院以缺乏所属管辖权为由驳回了布里斯金的诉讼。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最初维持了这一裁决。然而,全庭重审后推翻了这一决定,将传统的所属管辖权先例应用于电子商务领域。上诉法院的裁决理由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全体法官一致认为,Shopify故意将其行为针对加利福尼亚州,因此所属管辖权是正当的。法院指出,关键事实包括:(1) Shopify承认其地理定位技术使其在布里斯金设备上安装cookies时能够知道其设备位于加州;以及(2) 起诉书指控Shopify利用其cookies收集的数据编制消费者档案,并在未经消费者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这些数据。法院进一步指出,尽管Shopify声称其业务遍布全国,其行为并非明确针对加州,但法院认为,明确瞄准并不需要差异化定位。法院认为,Shopify通过在其所在州以外的地区故意在加州居民设备上安装追踪软件,明确将其行为针对加州,涉嫌违反加州法律。法院不认同对布里斯金的影响仅仅是“偶然”的说法,因为Shopify在将初始追踪软件安装到消费者设备上之前或之后不久就知道了他们的位置。异议观点布里斯金案中唯一持不同意见的法官认为,最高法院的先例排除了本案中多数人对特定个人管辖权的广泛看法,并且Shopify的侵权行为实际上并非明确针对加利福尼亚州。反对者认为,公司知道消费者使用其服务时的地理位置并将Cookie附加到设备上,这种互动在公司和个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受州“束缚”的关系,而多数意见则背离了长期以来的原则,即管辖权取决于“被告与法院所在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被告与居住在那里的人的联系”。法律影响这一裁决可能会对电子商务公司的所属管辖权产生深远影响。即使不区分其消费者目标的实际位置,从事数据挖掘的全国性电子商务公司仍可能在其未实际运营或其行为并非明确针对的法院地受到所属管辖。这意味着更多原告能够成功地向非居民电子商务被告提起诉讼,只要这些被告能够证明涉案行为明确针对的是法院地州的消费者。(编译自 https://www.jdsupr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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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在一场商标侵权诉讼中,AMN Distribution与Athena Cosmetics之间的法律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近期对该案作出了一系列裁决,而这些裁决的合理性及其背后的法律问题,正在成为法律界讨论的焦点。案件起因:商标侵权指控与审判无效Athena Cosmetics指控AMN Distribution销售假冒其品牌的化妆品,从而引发了这场商标侵权诉讼。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thena Cosmetics的律师多次违反法院命令,提及假冒产品,而法院此前已明确禁止就涉嫌假冒产品作证或辩论。这一行为被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认定为藐视法庭,导致审判无效。简易判决与律师费争议在上诉审理期间,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了有利于Athena Cosmetics的简易判决,并判给原告近80万美元的律师费。然而,这一判决引发了AMN Distribution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律师费的裁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并就此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律师费合理性再受质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审理上诉时,裁定地方法院在裁定律师费时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维持了原判。然而,AMN Distribution在其诉状中辩称,最高法院应纠正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1983年Hensley v. Eckerhart案中关于合理费用的先例适用。此外,AMN Distribution还指出,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均未处理关于代表Athena Cosmetics的律师事务所为避免被地方法院削减工作时间而虚报首席律师工作时间的论点。(图片信息来源于本案AMN Distribution上诉诉状)案件分析与影响法律专家指出,Athena Cosmetics的律师违反法院命令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导致审判无效的结果。这体现了法院命令在诉讼过程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违反都可能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此外,AMN Distribution对律师费合理性的质疑,引发了对律师费计算标准和审查机制的讨论。如何确保律师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同时,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审查方式也引发了讨论,即在上诉过程中,法院应如何平衡对地方法院的尊重与对案件细节的深入审查。此案提醒商标侵权诉讼的当事人及其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院的命令和诉讼程序,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审判无效和律师费的不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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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25年4月15日,欧洲专利局(EPO)局长安东尼奥·坎皮诺斯(António Campinos)向EPO扩大上诉委员会提交了书面意见,提出了一项可能改变欧洲专利异议和上诉程序的重要观点。坎皮诺斯局长认为,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的规定,即使所有其他异议者撤回上诉,第三方介入者仍可在上诉阶段继续提出异议上诉。这一观点可能会对欧洲专利制度的实践产生深远影响。事件背景根据EPC第99条,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专利授权公告发布后的9个月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期过后,第三方能够证明其正在进行与专利相关的侵权诉讼,也可以加入正在进行的异议程序。然而,EPC关于上诉阶段的规定通常认为,第三方仅在上诉阶段才获得异议者地位。一旦其他异议者撤回上诉,第三方是否还能继续上诉,此前一直存在争议。坎皮诺斯局长的观点坎皮诺斯局长在其书面意见中指出,尽管EPC关于上诉阶段当事人地位的规定表明第三方介入者仅在上诉阶段才获得异议者地位,但他重新考虑了先前关于上诉介入的判例法。他认为,第三方介入者挑战专利权可能涉及对其实施的专利权的实质性合法利益,这为此类当事人在所有其他上诉人撤回上诉后继续提出异议上诉提供了充分基础。事件影响1. 对专利稳定性的影响:如果扩大上诉委员会接受坎皮诺斯局长的观点,可能会延长专利的法律不确定性。专利申请人或权利人可能需要面对更长时间的法律挑战,这会对专利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应用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专利权利人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应对可能的上诉程序,这增加了专利维护的法律成本。2. 对第三方权益的保护:坎皮诺斯局长的观点为第三方介入者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确保其在专利异议程序中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这对于那些可能因专利授权而面临侵权风险的第三方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进步。这一观点有助于平衡专利权利人和第三方之间的利益,防止专利权利人通过其他异议者的撤回逃避对第三方权益的审查。3. 对EPO程序的影响:如果这一观点被采纳,EPO的上诉程序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三方介入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在程序中处理他们的上诉。此外,这一观点可能会引发EPO判例法的调整,尤其是在处理第三方介入者地位和上诉权方面。4. 对专利战略的影响: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专利布局和策略,以应对可能延长的异议和上诉程序。为了应对第三方介入者的挑战,专利申请人可能需要在专利申请阶段更加谨慎,确保专利的稳定性和可防御性。未来展望坎皮诺斯局长的这一观点已经引发了法律界和专利界的广泛关注。未来,EPO扩大上诉委员会的裁决将对这一问题提供更明确的指导。这一裁决不仅将影响专利权利人和第三方的法律地位,还可能对欧洲专利制度的整体实践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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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华盛顿特区,2025年4月4日讯 —— 在美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美国两党参议员近日再次提出了《培育原创、促进艺术、保障娱乐安全(杜绝伪造)法案》(以下简称《禁止伪造法案》),标志着联邦立法在这一领域的新势头。*信息来源于 www.ipwatchdog.com该法案最初于2023年底以草案形式提出,并在2024年正式生效。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联邦框架,保护个人与其声音和视觉肖像相关的权利,特别是针对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即计算机生成的、高度逼真的电子表征,这些伪造品很容易被识别为个人的声音或视觉肖像。《禁止伪造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创建一项类似于公开权的特定联邦知识产权,赋予个人对其如何创建和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逼真自我版本的控制权。这一措施旨在应对日益严重的未经授权数字复制品问题,确保个人对其数字身份的控制。法案确立了个人和权利持有人享有的联邦权利,授权在数字复制品或特定产品或服务中使用其声音或视觉形象。该法案旨在取代目前各州之间关于公开权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往往相互矛盾,给创作者和平台带来了复杂的合规挑战。法案规定了公开展示、分发、传输或传播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以及分发或提供为此类复制品设计的某些产品或服务的责任。该法案将此权利授予个人以及通过许可、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此权利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此权利的效力超越个人的生前,并有专门条款规定了去世后权利的转让和许可。为了平衡个人权利、网络平台运营和第一修正案的考量,《禁止伪造法案》采用了类似《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的框架。该法案包含针对遵守通知-删除制度的网络服务的安全港条款,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删除未经授权的复制品。为了符合安全港的条件,平台还必须制定终止屡次违规者的政策。该法案明确规定,平台通常没有义务要求网络服务主动监控数字复制品,但必须实施数字指纹识别以防止重复上传。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禁止假冒法案》所确立的权利通常优先于相关的州法律,但截至2025年1月2日有效的州法律下的诉讼原因,或专门规范描绘露骨性行为的数字复制品、与选举相关的数字复制品或某些能够制作数字复制品的产品或服务的州法规除外。随着《禁止伪造法案》的提出,美国联邦政府正展现出对人工智能驱动的数字复制品问题的严肃态度,并采取行动保护个人和创作者的权益。这一法案的进一步发展和实施,无疑会对跨境卖家产生进一步的影响。主要可能包括以下几点:1、合规性要求:跨境卖家需要遵守该法案的规定,确保不销售或分发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这可能要求卖家进行更严格的内容审核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2、内容审查:卖家可能需要对其平台上的内容进行更严格的审查,以确保不侵犯个人的公开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这可能涉及到使用更先进的技术来识别和阻止侵权行为。3、平台责任和义务:根据法案的安全港条款,跨境平台可能会建立和执行通知-删除制度,以及制定更为严格的终止屡次违规者的政策。4、平台扫号风险增加:为了遵守法案要求,平台可能加强投资于数字指纹识别和其他技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的重复上传。5、合同和许可:卖家可能需要与内容创作者和权利持有人签订更严格的合同和许可协议,以确保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不侵犯个人的声音或视觉肖像权。6、死后权利管理:对于涉及已故个人的声音或视觉肖像的产品,卖家需要了解和遵守法案中关于死后权利的转让和许可的相关规定。总之,《禁止伪造法案》可能会对跨境平台卖家的运营模式、合规策略和业务实践产生深远影响。卖家需要密切关注法案的实施细则,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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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当地时间4月14日,人工智能开发商 ROSS Intelligence 根据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292(b) 条提交了一份临时上诉申请,请求认证该上诉,以挑战全球法律信息公司汤森路透提起的版权侵权案中,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所做出的关于原创性和合理使用性的裁定。ROSS Intelligence 的申请请求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重新考虑地区法院的裁定,该裁定认为 Westlaw 的判例摘要和 Key Number System 具有原创性,同时认定 ROSS 使用这些材料训练其人工智能模型进行法律研究不具有变革性。关于原创性的争议:重复司法意见与版权保护标准在法律问题方面,存在对第 1292(b) 条中期上诉认证要求的实质性分歧。这一点从美国巡回法官斯蒂芬诺斯·比巴斯(Stephanos Bibas)对法律控制问题的不同意见中可以明确看出。比巴斯法官因伦纳德·斯塔克(Leonard Stark)被任命为联邦巡回法院法官而担任第三巡回法院法官。2023 年 9 月,比巴斯法官发表意见,基本驳回了 ROSS 和汤森路透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认定原创性和合理使用问题均应提交审理。然而,今年 2 月,比巴斯法官发布了一项修订裁决,认定 Westlaw 的判例摘要符合原创性的低门槛,同时认定 ROSS 不构成合理使用,因为其开发了一款竞争性的法律研究产品。ROSS 引用了 1991 年 Feist Publications 诉 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mpany 案中关于版权保护的原创性标准。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指出:“事实本身不会通过与这些事实的原始汇编相关联而成为原创。”ROSS 认为,比巴斯法官的两项即决判决都错误地认定了 Westlaw 的判例摘要具有任何潜在的版权保护性,因为“这些判例摘要尽可能地重复了[不受版权保护的]司法意见”。ROSS 进一步指出,Westlaw 的判例摘要在原创性方面与 Westlaw 的案例报告存在同样的缺陷。这些案例报告未能满足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1998 年 Matthew Bender & Co. 诉 West Publishing Co. 案中判决的原创性标准。在该案中,上诉法院认定案例报告“缺乏一点创造力”,仅提供了一些“普通”信息,导致涉案电话簿未能获得版权保护。ROSS 认为,Westlaw 的判例摘要同样受行业惯例的约束,编辑指示要求尽可能遵循法院判决的措辞,这意味着将这些摘要视为原创是法律错误。关于合理使用的争议:法官裁决与理论缺陷尽管《美国法典》第 17 卷第 107 条编纂的合理使用框架本身存在模糊性,但 ROSS 的诉状认为,这些理论特征反映了法官对合理使用的认定。然而,ROSS 认为,比巴斯法官的两项简易判决在应用四要素合理使用测试方面均存在理论缺陷,因为两项判决均未回答第一要素的核心问题,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比巴斯法官的首次裁决认为,陪审团必须判定 ROSS 在其搜索工具的开发过程中,是否通过将 Westlaw 的判例摘要的人类语言翻译成计算机可理解的格式,从而构成了“转换性中间复制”。ROSS 的搜索工具旨在针对人类语言的问题生成高度相关的司法意见引文。然而,比巴斯法官在其第二次裁决中认为,ROSS 不可能构成转换性中间复制,因为它开发的产品与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存在竞争关系。在两项裁决中,比巴斯法官均未提及 ROSS 的人工智能辅助法律研究工具是否添加了与汤森路透的手动判例摘要分类系统不同的新功能。关于第四个合理使用因素,即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ROSS 同样认为比巴斯法官的两项裁决存在法律错误。比巴斯法官在第一次简易判决中承认 ROSS 的使用可能具有变革性,并认为其 AI 工具可能服务于其他用途,因此不能替代 Westlaw。然而,比巴斯法官的第二次裁决摒弃了这一理由,但这两项裁决都错误地将第四个因素的最终认定建立在对并不存在的假设市场(此处指 AI 训练数据的潜在市场)的影响之上。ROSS 指出,“同样令人震惊”的是比巴斯法官最终裁定“公众无权获取汤森路透的法律解析”,但这一说法无关紧要,因为 ROSS 并未允许公众访问 Westlaw 的判例摘要。最后,ROSS 质疑比巴斯法官对合理使用因素的权衡,尤其是他毫无根据地认定因素一和因素四在分析中占比最大。这种对合理使用测试的僵化应用导致比巴斯法官在两项裁决中都忽略了 ROSS 仅使用了 Westlaw 全部判例摘要的 0.076%,这恰恰说明了第三因素对所使用部分的数量和实质性的评估。诉状中指出,尽管比巴斯法官认为因素三对 ROSS 有利,但鉴于 ROSS 的最低限度使用,该因素的权重之小“扰乱了法院的权衡”。上诉的意义与公众利益ROSS 的诉状最后指出,第三巡回法院对这些关键法律问题的裁定将通过解决法律问题而非将其提交给代价高昂的陪审团审判,从而实质性地推进诉讼进程。此外,上诉法院的裁决将解答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版权法重要问题,从而造福公众。鉴于全球竞相争夺人工智能主导地位,这一裁决可能还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编译自 https://ipwatchd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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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